(修订)
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印章管理,根据《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》(国发﹝1999﹞25号)和公司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公司实际,特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公司印章是指永利集团党委印章、公司行政印章以及公司其他印章。
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是公司印章的管理部门,统一受理公司印章的刻制申请、启用和废止。其他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。
第四条 印章的适用范围。永利集团党委印章用于以永利集团党委名义制发的文件、公函、报表、证明、证书、介绍信和其他材料;公司行政印章用于以公司名义制发的文件、公函、报表、证明、证书、介绍信、合同、协议和其他材料;公司其他印章参照使用。
第五条 印章的管理。公司须指定专人管理印章,严格入柜保管。永利集团党委印章由公司专职组织员负责管理,公司行政印章由公司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,公司团委印章由公司团委书记负责管理,公司就业专用章由就业辅导员负责管理。
第六条 印章的使用审批。印章的管理者要做好使用登记,准确记录使用人、经办人、批准人、用印时间、用印事项、用印类型及用量。印章使用人须提供有公司领导签审的材料或《电商与物流公司用印审批单》,到相应印章管理负责人处用印。加盖印章应该清晰整洁,一般要骑年盖月。用印审批单的内容与实际材料不符的,内容不实不清的,不予用印。不得在任何空白介绍信、表单以及空白纸张上加盖印章。
第七条 印章的授权使用。常规业务使用公司印章,可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授权印章管理人员审批用印。印章管理人员变动后应重新授权,授权书由公司办公室存档备案。
第八条 本办法经公司2024年11月6日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执行,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。
附件1
永利集团用印审批单
时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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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章使用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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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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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章类型 |
¨永利集团党委印章 ¨公司行政印章 ¨团委印章 ¨就业专用印章 |
用印数量 |
[ ] 个 |
公司分管 领导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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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主要 领导意见 |
签字: 年 月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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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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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明:员工或毕业生用章,需辅导员、教秘或导师核实后在备注中签署意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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